1. 既往任何时间曾接受针对KRAS G12C突变的抑制剂,例如AMG510、MRTX849等;
2. 筛选期和影像学评估前,经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检测发现存在未经控制的活动性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灶;
3. 入组前12个月内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史的患者,如癫痫发作、脑血管缺血/出血、瘫痪、失语、中风、严重脑损伤、痴呆、帕金森病、小脑疾病、脑器质性综合征、精神疾病或任何伴累及中枢神经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4. 除原发肿瘤外同时存在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既往有恶性肿瘤史,疾病已治愈≥5年的患者可以入选。
5. 心脏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ECHO);纽约心脏协会(NYHA)III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要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包括经两次心电图( ECG)测量的平均QTc间期≥480ms(QTcB=QT/RR1/2);不稳定型心绞痛;给药前6个月内有过心肌梗死;有临床意义的瓣膜病;肿瘤累及心房或心室者;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心脏疾病;
6. 筛选时存在严重的肺部疾病如肺栓塞、 慢性阻塞性肺病、间质性肺病,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合进入本研究的的活动性肺部感染及其他活动性感染者;
7. 存在任何显著的临床或实验室异常,研究者认为影响安全性评价者,如:无法控制的糖尿病、患有高血压且经治疗无法下降到以下范围内者(收缩压< 140 mmHg,舒张压< 90 mmHg)、慢性肾病、甲状腺功能异常(仅通过激素替代治疗可以控制者,可以入组)等;
8. 患有未控制的需要临床干预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腹水;
9. 患有活动性上消化道溃疡、明显呕吐、慢性腹泻、肠梗阻、吸收障碍或其他已知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清除疾病的患者;
10.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有消化道出血或筛选时连续两次便隐血检查均为阳性(胃癌、结直肠癌等消化道恶性肿瘤除外);
11. 异体骨髓或实体器官移植史;
12. 筛选前6个月内有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史者;
13. 在筛选期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的女性受试者;
14.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HIV1/2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需进行确诊试验,确诊试验阴性者可以入组) 、 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期(HBsAg阳性且HBV DNA>2000 IU/mL)或活动性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者;
15. 需同时服用可能延长QTc间期的药物的患者;
16. 已知对试验中所用制剂成分有超敏反应史者;
17.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个月内参与其他干预性临床研究,接受过活性试验药物治疗,或在整个研究期间有意参与另一项临床试验或接受方案规定之外的抗肿瘤治疗者;
18. 给药前2周内及研究期间受试者合并使用已知是CYP3A4的强抑制剂和/或强诱导剂药物;
19.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